问题 | 养老保险余额可继承吗 |
释义 | 一、养老保险余额可继承吗 养老保险的余额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继承的。 1.如果职工死亡,无论是因为工作原因还是非工作原因,其个人账户的余额都可以依法由其继承人继承。 2.这是基于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其中个人账户部分是由职工本人缴费积累构成的。 3.非因法定事由,参保人是不得提前支取个人账户余额的。 二、养老保险的法律依据 养老保险余额的继承权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1.《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2.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3.《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六条也指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 三、养老保险余额何时无法继承 1.当个人养老保险账户里面的余额全部发放完毕后,就没有余额可以继承了。 2.因为个人账户的余额是由职工本人缴费积累构成的,一旦发放完毕,就意味着该职工的个人缴费部分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因此无法再进行继承。 总的来说,养老保险余额在职工死亡后是可以依法继承的,但非因法定事由,参保人不得提前支取个人账户余额。 同时,个人账户的余额在全部发放完毕后,也无法再进行继承。这些规定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确保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和可持续性。 对于养老保险余额的继承问题,你是否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法律网上提问,我们将为你提供更专业的法律解答。 引用法条: [1]《社会保险法》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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