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什么权利 |
释义 | 一、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什么权利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权利如下: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物业可以起诉业主不交物业费吗 法律网提醒,物业可以起诉业主不交物业费。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可以起诉业主。不交物业费被起诉的,法院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如果业主确实未交物业费的,法院一般会判决业主缴纳,拒绝履行的,物业公司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 三、业主委员会能代表业主起诉吗 业主委员会能代表业主起诉。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该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无关的活动。因此,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的社团组织,其职责是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代表和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由于物业管理活动纠纷而形成的诉讼中,业主委员会是适格的主体。当然,业主委员会在行使此项权利时,必须是基于业主大会的授权。 引用法条: [1]《物业管理条例》第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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