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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小区配套设施标准
释义   一、小区配套设施标准
    区的配套设施,国家有明文规定,其中需要包括:绿地、道路、路灯、地下(上)线路和管道、停车场(库)、配电房(室)及电器设备、水泵房(室、井)及水泵、会所、门卫室、人防用房及设备、消防用房及设备、电梯、假山(水)、健身娱乐设施、公告牌等等。对于房屋以外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只能为房屋所有人共同所有,都属于小区的公共财产。除此之外,小区还需要配套一些关于人文方面的设施,比如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行政管理等设施,这些设施是对基本居住需求之上的更高生活需求的满足。社区商业经营面积的总量,应不低于600平方米。社区托儿所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米;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米,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米。
    
       二、物业管理的范围有哪些
    1、人们的衣、食、住、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
    2、房屋的维护与修缮管理;
    3、绿化管理;
    4、卫生管理;
    5、治安管理;
    6、车辆交通管理;
    7、公用市政设施管理;
    8、违章建筑的管理;
    9、多种生活服务。
       三、房屋交付使用
    第五条 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住宅小区的土地使用情况、各单项工程的工程检验合格证明文件以及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项目等组织验收。
    以上内容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小区配套设施标准相关内容,小区的配套设施不仅取决于该小区的住户量,人口规模的大小,还要取决于国家的规定,人口越多的小区配套设施更全面更多样化,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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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2:0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