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下赌债无钱偿还 利用看房向女房主伸黑手 |
释义 | 今年24岁的陈某在西安市一家房屋中介公司当业务员,2009年春节期间,陈某和村里的一帮朋友赌博,欠下了2000多元的赌债,眼看着人家天天催债,陈某苦恼不已,随即想到了利用工作之便,抢劫有钱的房主的主意。 2009年7月14日,陈某在网上看到房主余女士在网上发布的租房信息,他立即打电话给余女士,谎称有人要看房子。当天见到余女士后,陈某发现余女士戴着一条金链子,遂断定余女士是“有钱人”,锁定了目标。随后,陈某用线绳勒住余女士的脖子,又用拳头击打余女士头部后逃离现场。 7月15日,公安民警将陈某抓获归案。“事后我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第二天给余女士发了20多条短信,向她道歉,希望她能原谅我一时冲动干的傻事。”陈某后悔地说。 不久后,检察机关对陈某提起公诉,2009年11月,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判处陈某犯抢劫罪,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0元。 【律师点评】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本案中,对犯罪人抢劫罪名的认定,主要从以下犯罪要件上予以判定,即犯罪主体是否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是否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是否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强行劫取公私财物;是否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以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为目的。 从本案例来看,犯罪人陈某的犯罪行为完全符合上述犯罪构成要件,依据《刑法》规定,应认定为抢劫罪。关于抢劫罪的量刑标准,刑法规定“犯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综上,法院据此判处陈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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