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业女当庭自揭高利借贷内幕 |
释义 |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11月21日至12月14日,无业人员季利华用伪造的房产证作抵押,分别与7名被害人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共骗取财物120.5万元。而在此之前,即2007年4月至2008年11月,季利华谎称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骗取6人427.3万元。据了解,季利华最初以高息回报进行诈骗,第一次就骗了115万元。为按照约定偿还这笔借款,季利华将第二次所骗款项偿还给第一个借款人,以此循环,最终发展到伪造多份房产证、以房证抵押的方式进行合同诈骗。季利华与被害人签订抵押借款合同时,每次都去公证处公证,以此博得对方信任。季利华骗得的资金,大都用于偿还债务,部分进行挥霍。 昨日庭审中,季利华在法庭上自揭行骗家底。她说,高利贷行业基本上都是以高额利息为诱饵,每人都有上线和下线,下线将骗来的钱交给上线,由上线再交给他人放贷,“如果上线不出事,我也就没事了”。但“因为借款时答应的利息太高,资金周转不开,放出去的钱收不回来,最终逼迫自己通过各种手段骗取更多人的钱偿还债务”。季利华以自己不是主观故意非法占有为目的,请求法庭减轻处罚,检方以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均构成数额特别巨大为由,建议判处季利华有期徒刑10年至无期徒刑。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日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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