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没有身份证可以办理离婚吗 |
释义 | 一、一方没有身份证可以办理离婚吗 在办理离婚时,如果一方没有身份证,那么是不可以进行离婚登记的。 1.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必须持有有效的身份证件才能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2.如果没有身份证,就需要提供有效的临时身份证或其他符合规定的证件。 3.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信息必须一致,如果有不一致的情况,当事人需要先到有关部门进行更正。 二、办理离婚所需证件 1.在办理离婚时,除了身份证外,还需要提供其他的证件。 2.具体来说,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当提交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3.如果因为某些原因无法提交身份证,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这些证件是离婚登记的必备条件,缺一不可。 ![]() 三、离婚起诉必备材料 当夫妻一方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起诉离婚时,需要准备一些必备的材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以下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在离婚起诉书中,还需要特别写明登记结婚的日期,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以及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的分割意见。 如果有孕育的子女,应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条件提出抚养权的请求。这些材料是离婚起诉的必备条件,对于法院判断案件的事实和作出公正的裁决具有重要的作用。 除了身份证,离婚还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在法律网,我们为你提供详细的离婚指南。如有任何疑问,不妨发起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你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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