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讨债的“文明”进程 |
释义 | 据报载,在各类“讨债公司”先后涌现之时,沈阳新起点企业服务所又打出了 “文明讨债”的牌子———“讨债员”身穿标有“职业讨债”的马甲,与“新时代 的杨白劳”们或“如影随形”或“敲锣打鼓”或“张贴告示”。“讨债员”由下岗 职工和残疾人组成,据说:“启用残疾人是实施心理战的一个策略”。 据介绍,“文明”讨债的原则是技巧与计谋并用,简而言之三个字:软、磨、 缠。 债务满天飞,讨债难上难,民间有话:如今“杨白劳”横了,穆仁智没脾气, 欠债的成了“爷爷”,讨债的成了“孙子”……随着问题的加重,“讨债”二字听 起来叫人不寒而栗的原因已经不仅仅是由于它的难度,更源于越来越多为讨债而采 取的种种“非常措施”……然而,沈阳的“文明讨债”出现了,声称以“文明”对 缺德,以“斯文”对蛮不讲理,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注。 达兰:在采访中,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郑莹表示,债权人与债务人的经济纠纷 在正常的情况下,应该付诸于法律,但现实是法院判决存在大量执行难的问题,所 以文明讨债不失为发展方向。它使“三角债”的解决走向一种正规、规范的途径, 解决了企业的负担,同时,省去了法院判决、审判等一系列程序,也减轻了法院的 压力。但同一法学院的赵健律师则认为,职业讨债的存在没有法律依据。 周凡:我想郑教授所谓的文明讨债不失为发展方向,指的应是规范的法律手段, “新起点”所谓的“文明讨债”充其量只能称它为“非暴力讨债”。 达兰:“非暴力讨债”,这个名字很有趣。 米格:对,“新起点”的“文明讨债”好比一张纸的两面,翻过来就可能出现 暴力行为。 达兰:有意思的是,我采访中国政法大学的赵群教授,据他说目前哪条法律也 没规定说跟踪是不对的———按法理来讲不违法即为合法。 周凡:看来,这里有一个法的盲点,于是“新起点”的“非暴力”讨债得以 “在夹缝中求生存”了。 虽说存在即合理,可这个“非暴力讨债”后面的隐患足以令人担心,比如“软 磨缠”久了,“杨白劳”恼羞成怒了。 达兰:我们采访的赵健律师也提了一连串的问题:文明的界限是谁定的?如果 带有暴力,威胁恐吓等性质,谁来监督? 米格:再比方讨债员被人利用了,还可能“受贿渎职”呢!谁管啊? 周凡:前些天听说了一件缘起于讨债的惨案。两位代人讨债者因半夜跳墙到欠 债者家中,遭到了伏击,结果是一人丧命,一人被断掌。沈阳的讨债者看起来是 “文明”的,但这种“盯人战术”其实是干扰了对方的生活权,一样是一种无赖之 举,不过是“阴柔”了一点而已。去年冬天某地物业部门为了恶治偷热水的住户, 往暖气里灌尿,这性质差不多。出了人命也罢、紧迫盯人也罢,都是以恶抗恶,不 足为训。 达兰:文明不是法典里的专业名词,它是一个社会学的概念,一些以恶治恶的 行为也许不违法,但照样会阻滞人类社会文明的进程。 达兰:但愿我们的讨论不要引起大家的误会。———无论如何,欠债不还才是 恶的根源。但欠债欠出了理,讨债讨变了味儿,是值得思考的事。 周凡:谁都知道,解决债务纠纷最有力的应该是法律手段。但经常能看到的情 况是,即使法院已经判了,执行起来并不容易。于是今年就是所谓的“强制执行年”, 这真是一种悲哀———因为法律在这里变得软弱和可以变通了。这就好比中国人首 创了一个词汇“合同履约率”。合同本来就是双方都要遵守的契约,如果公共机构 失去了“公信力”,公民不以欠债不还为耻,那我们离市场经济真是越来越远——— 因为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 达兰:据说,大家相互欺骗到最后,就会发现其实大家都吃亏,那时,人们就 会有建立“道德”的愿望,因为那样对大家都好。只是不知道这一天什么时候能够 到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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