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抵押的房屋可不可以拍卖 |
释义 | 一、有抵押的房屋可不可以拍卖 有抵押的房屋可以拍卖。 法律规定被执行人以及抵押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进行查封或者扣押。对于该抵押财产拍卖或者变卖后所得的价款,其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剩余的价款再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其他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抵押房屋司法拍卖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抵押房产拍卖流程如下:确定拍卖机构;由法院确定评估机构,评估房屋价值,并确定最低起拍价;进行拍卖,如果遭遇流拍,降价继续拍卖;拍卖成功之后,扣除贷款额后,若还有剩余部分,则归还房产所有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三、抵押房屋司法拍卖的条件 1.必须有拍卖根据。 强制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必须有根据,强制拍卖的根据主要是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和拍卖裁定书。因此,执行法院在委托拍卖前,必须作出拍卖裁定书。 2.被强制拍卖的物品必须已被查封或扣押。 查封或扣押是拍卖的前置条件,进人拍卖程序的被执行的物品,必须是已被查封。扣押的物品。如果尚未查封、扣押,执行法院尚未占有或控制被执行人的财产,委托拍卖机构拍卖就无物质条件,也不能完全保证买受人取得拍卖物。 3.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4.其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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