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拆迁安置房转让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
释义 | 一、农村拆迁安置房转让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农村拆迁安置房转让存在以下风险: 1.政策风险: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有房产证的安置房才能够进行买卖,没有进行产权登记的安置房是无法上市交易的。但在实际生活中,仍有这样的安置房买卖存在,这样的买卖由于不被政策允许,就会受到限制,或者直接被视为无效。 2.价格风险: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但是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的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如果价格在不断上涨,交房时的价格可能与之前的价格相差近千元,拆迁户会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3.人为风险:“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因此,如果买卖的房产未经共有人同意,该房屋买卖合同就会被视为无效。 4.家庭成员内部对安置房分配有异议无法确定合法权益人。 5.安置房无产权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6.交易时间漫长动迁房的房价变动可能性大。 7.一房多卖。 8.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安置房被债权人申请查封。 二、农村拆迁安置房转让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农村拆迁安置房转让需要以下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 2.拆迁安置协议原件。 3.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户口本、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三、农村拆迁安置房转让需要什么费用 农村拆迁安置房转让需要缴纳以下费用: 1.契税:根据面积的不同,契税的税率也有所不同,一般是成交价的1.5%或3%。 2.交易费:每平方米3元。 3.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4.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在200元内。 此外,如果还没有办理土地证的,还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大概是房款的3%左右。这些费用都是需要由卖方承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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