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被他人占用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宅基地被他人占用如何处理 1.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问题。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3.如果乡镇不受理,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若符合受理条件,可指定受理或直接受理; 4.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宅基地被他人占用有什么证据 证据是证明宅基地的使用权的证书、被占用的监控、地上附着物证明、宅基地的板块示意图和个人的资等。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 三、宅基地被他人占用怎么写起诉书 宅基地纠纷案起诉书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信息;原告一般是对宅基地享有使用权的人。 2.被告信息;被告一般是侵犯他人宅基地使用权的人。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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