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补充协议的核心内容涵盖了哪些方面 |
释义 | 一、房屋租赁补充协议的核心内容涵盖了哪些方面 房屋租赁补充协议的内容有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双方对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达成以下补充内容、注明此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最后双方签字并写明日期。需注意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是否可提前履行 因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纠纷向法院起诉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并不是先予执行的事项,所以不能申请先予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 三、房屋租赁到期后租客拒绝搬应该如何办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租赁到期后租客拒绝搬走的房东可以与租客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租客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清点财物时注意签字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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