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垄断协议分类有哪些 |
释义 | 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包括行业协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一、垄断协议分类有哪些 (一)横向垄断协议 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价格竞争是经营者之间最重要、最典型的竞争方式,它为世界各国所禁止,经营者不得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实行统一确定、维持或变更价格的价格垄断。 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这是一种典型的横向垄断协议。商品的供应数量减少,必然导致市场价格上升,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它是指经营者之间分割地域、客户或者商品市场的行为。这种画地为牢的行为限制了经营者之间正常的自由竞争。 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购买新技术、新设备,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可以有效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经营者之间的限制开发协议是破坏竞争,阻碍一国科学技术发展的行为。 5、联合抵制交易。它也称集体拒绝交易,即经营者之间联合起来不与其他的竞争对手、供货商或者客户进行交易的行为。其目的是排斥了其他竞争对手,维护了自身垄断地位。 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横向垄断协议。 (二)纵向垄断协议 1、维持转售价格协议 主要包括两类: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的协议,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协议 2、独家销售协议。即使在销售者所经营的市场上存在多个竞争者,生产商也可保证只向销售商一家销售自己的产品,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上述约定。或者称之为排他性销售协议。 3、独家购买协议。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承诺,除了对方当事人或者由其指定的第三方企业外,该当事人不得从其他任何供货商购买协议中规定的商品。 4、选择性销售协议。产品的制造商或供应商与符合条件的分销商之间就产品分销的限制条件达成的书面一致意见。 5、特许权协议 6、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二、不构成垄断协议的情形有哪些 (一)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二)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加效率,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三)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 (四)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五)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 (六)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七)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一)~(五)项,经营者还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垄断行为的关系与区别 (一)垄断与不正当竞争的关系 1、垄断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在特定市场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与其他经营者合谋 ,限制或排斥竞争的行为。 2、不正当竞争:经营者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从事市场竞争的行为。 (二)两者的区别 1、主体不同:垄断的主体一般具有经济地位的优势,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主体不一定具有经济优势 2、后果不同:垄断的后果是在相关领域造成无竞争或者竞争程度很低; 而不正当竞争的后果是行为人获得暴利或者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能力 3、手段不同:垄断在表面上可能通过平等、自愿的交易形式来实施 ;而不正当竞争则是采用非正当的手段来打击竞争对手并谋取利益(如欺骗、贿赂、诋毁等)。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垄断协议分类有哪些的内容。从上文可知,垄断协议可分为横向垄断协议与纵向垄断协议。希望以上的内容对大家有帮助,如果您还想了解相关知识,不妨咨询法律网的在线律师,让律师的专业服务为您排忧解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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