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民的遗产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公民的遗产范围有哪些? (涉及法律:继承法) 老史今年已经80多岁了。怕几个子女为遗产产生纠纷,因此准备自立一份遗嘱,请问,公民的遗产范围有哪些? 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其范围大致可以划分为4类: 1.公民个人财产。主要有:①公民个人所有的房屋等不动产;②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③公民的林木、牲畜、家禽;④公民的合法收入;⑤公民的储蓄存款、生活用品;⑥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2.公民享有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主要有:①公民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②公民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③公民商标专用权中的财产权利;④公民的发明权、发现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中的财产权利。 3.公民享有的债权和负担的债务。主要有:①合同之债中能够作为遗产转移的债权、债务;②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损害赔偿的债权、债务;③因不当得利而发生的债权、债务;④因无因管理而发生的债权、债务。 4.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主要有:①公民有价证券中设定的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②公民承包经营所取得的个人收益;③复员、转业军人特有的资助金、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④因工伤残的抚恤费和革命残废军人的抚恤费。 综上所述,老史可以根据以上范围来确定自己的遗产,立好遗嘱。(《民主与法制》) 引用法条: [1]《民主与法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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