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辞职可得到什么赔偿 |
释义 | 一、工伤辞职可得到什么赔偿 工伤辞职可得到的赔偿包括: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住院伙食补助费,应根据具体医院发票而定;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工伤辞职赔偿劳动仲裁多久作出裁决 劳动仲裁一般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三、工伤辞职赔偿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 2.申请事项; 3.事实和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 5.结束语和呈文对象。 6.最后写上申请人姓名和日期,并且手写签名按上手印。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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