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居间合同的法律内涵及涵义解析 |
释义 | 一、工程居间合同的法律内涵及涵义解析 工程居间合同是指施工单位或建设材料供应商向居间人支付一定报酬,居间人向施工单位或建设材料供应商提供工程建设招标项目、投标签约的机会信息的合同。 居间合同的效力: 1.对居间人的效力: (1)居间人必须如实报告义务; (2)居间人损害赔偿责任; (3)居间人自己承担居间费用。 2.对委托人的效力: (1)委托人支付报酬义务; (2)在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下,承担居间活动必要费用的偿还义务。 二、居间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居间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吗 法律网提醒,出现法定情形时当事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居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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