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和拆迁房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
释义 | 一、安置房和拆迁房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安置房和动迁房的区别: 1.概念区别 安置房指的是进行征地拆迁之时,由政府为拆迁户提供的新住房,通常安置在其他地方,而并不是在动迁原地。拆迁房一般是拆迁后在原地为拆迁户建造的房子。 2.产权区别 安置房虽然拥有房屋本身的产权,但是由于安置房通常是建立在政府储备地块之上,并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因此拥有安置房并不等于拥有土地使用权,房主可能会被要求缴纳土地出让金。而拆迁房是建立在开发商已经竞拍获得的土地之上,房主可以拥有拆迁房的全部产权。 3. 交易限制区别 二手房市场上,安置房通常是并不受欢迎的,这是因为安置房的交易存在交易时间限制,房主需要在五年之后才能进行交易,否则属于非法交易,但是拆迁房本质是商品房,并不存在这一问题。 二、安置房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安置房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安置房无产权证如何买卖 安置房无产权证是不能进行买卖的。 安置房必须要住满五年以上,而且拥有房产证才能够上市场进行买卖交易。 如果没有取得房产证则证明被安置人并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或者未完全取得所有权,没有完整的所有权则不能自由处分房产,所以此时房子不能上诉交易。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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