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界定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 |
释义 | 一、如何界定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怎么惩罚 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三、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可以缓刑吗 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可以缓刑,但是必须满足适用缓刑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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