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公司注销有什么要求吗? |
释义 |
一、个人公司注销有什么要求吗?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办理流程所需条件、材料,具体如下: (一)所需条件: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是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是其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依法被吊销了营业执照; 4、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二)所需申请材料: 1、提供投资人或是清算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交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需同时一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并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准备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于申请书内填写,交由投资人本人前来办理申请登记的免填写); 4、投资人或清算人签署的债权债务清算报告(原件1份),属于清算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原件1份); 5、准备《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准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程序: 1、有关部门受理申请材料; 2、审查材料; 3、核准注销; 4、发注销通知书。 二、公司注销后还被起诉吗? 公司注销后,该主体已经消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需要有明确的被告,已经注销的公司不符合条件,无法起诉该公司。若该公司股东存在出资不足或者注销后有公司财产剩余的,可以起诉该公司的股东。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如果公司已经注销了的话,那么主体就已经消失了,我们在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的时候,需要有明确的被告,如果公司已经注销了不符合条件。 三、公章丢了还能注销吗? 先登报挂失公章,然后拿着报纸去工商局一站式大厅申请补章,然后去指定地点刻章进行补办。补办好了之后可以拿相关材料到银行进行账户注销。根据《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需要更换印章的,须公告声明原印章作废后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印章遗失、被抢、被盗的,应当向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公告形式声明作废后,按照前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去整理的个人公司注销有什么要求吗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有限公司如果不想经营,也可以进行注销,一人有限公司的注销可以按上面的步骤进行,也可以委托专业机构代办注销事宜。这方面的知识不难理解但也是比较重要,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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