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经签订了买卖合同是否能够取消 |
释义 | 一、已经签订了买卖合同是否能够取消 已经签订了买卖合同是能够取消的。 买卖合同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如果想取消的,可以协商。协商不成,一方当事人单方取消要承担违约责任。并且,但出现合同的法定解除事由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买卖合同的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买卖合同一般具备以下内容: 1.买卖双方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 2.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 3.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 4.包装方式; 5.检验标准和方法; 6.结算方式;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方式。 三、买卖合同生效条件 买卖合同的生效条件是: 1.出卖人和买受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依法订立; 4.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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