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鉴定烧伤等级分为几个 |
释义 | 一、司法鉴定烧伤等级是怎样的? 1、一级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它器官不能代偿,需特殊医疗依赖及完全护理依赖方可维持生命及基本生活者。 2、二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特殊医疗依赖和大部护理依赖者。 3、三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病需特殊医疗依赖和部护理依赖者。 4、四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5、五级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6、六级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7、七级 器官大部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8、八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9、九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10、十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二、烧伤司法鉴定如何申请? 1、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综上所述,在烧伤事件中,双方会根据司法鉴定的结果来确定烧伤等级,目前我国规定,伤残烧伤等级为十级,从一级到十级严重程度依次降低。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应该在住院结束后尽快提出,以保证司法鉴定结果的公正性。不出意外的,申请人一个月之内就可以拿到烧伤情况司法鉴定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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