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可以公证吗 |
释义 | 一、房屋买卖合同可以公证吗 房屋买卖合同是可以进行公证的。 1.当事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并交纳相应的公证费用以启动公证程序。 2.公证员在确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后,会制作谈话笔录,并最终出具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 3.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4.特别是对于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如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5.根据该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在审查确认申请材料真实、合法、充分,且申请公证的事项也真实、合法后,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二、公证合同能否撤销 公证后的房屋买卖合同在存在可撤销事由时,是可以被撤销的。这些法定可撤销合同的情况包括: 1.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 2.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 3.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显失公平的; 4.以及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条和第一百五十一条,对于因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等情形而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形 房屋买卖合同在以下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效: 1.当行为人与相对人存在虚假的意思表示时; 2.当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时; 3.当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时; 4.以及其他法定情形。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和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及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均属无效。 无效的或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你是否还有其他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法律小助手法律网随时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该法》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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