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房产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房产证的时候,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 4.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测绘表。 5.房屋登记表。 6.分户平面图两份。 7.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8.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9.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10.户口本。 11.结婚证(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12.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13.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等。 二、不同房产备齐文件 对于不同类型的房子,办理房产证所需的具体材料有所不同。 1.一手商品房需要买方提供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买卖合同、总房权证复印件、总土地证复印件、发票、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测绘图、评估报告、契税单、确权审批表等。 2.二手商品房则需要双方提供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买卖合同、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测绘图、评估报告、契税单、过户确权审批表等。 3.初始登记的新建房屋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土地证)、验线书、确权审批表、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测绘图等。 4.继承的房屋则需要身份证明、房权证、公证书、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确权审批表、测绘图等。离婚的房屋需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房权证、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确权审批表、测绘图等。 5.法院拍卖的房屋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拍卖协议、拍卖发票、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确权审批表、测绘图等。 6.房改福利房则需要身份证明、户口本、无房证明、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买卖合同、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测绘图、评估报告、契税单、过户确权审批表、单位同意出售证明等。 ![]() 三、特殊情况额外需求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办理房产证可能还需要额外的材料。 1.如果购房者是未成年人,需要提供监护公证书等材料。 2.如果购房者是外籍人士,需要提供护照和翻译公证等材料。 3.如果房屋存在抵押情况,需要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办理房产证的书面文件等材料。 房产证办理材料繁多,你是否还有疑问?在法律网,我们为你提供详细的法律解答和专业的服务,让你轻松应对房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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