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理人诉诸媒体 险企形象岂能这样维护? |
释义 | “宽进严出”是一些保险公司承保和理赔时截然不同的态度。为了收进保费,保险公司往往忽略了一些承保的要求和条件,却在理赔时搬出了诸多条件限制。当代理人就此对公司提出意见时,保险公司不但不作出积极回应,反而一味责罚代理人,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自省? 3月15日,本报曾刊登一篇报道,讲述了保险代理人曹晓新不满公司的理赔方式与态度,求助于媒体的事情。5月27日,曹晓新再次致电编辑部称,公司非但没有改善理赔态度,反而对其进行了罚款和警告处分。对此,他十分不解。 投诉事由 曹晓新所在的保险公司是国内某大型保险公司的广东广东保险。曹晓新告诉记者,该企业给每个员工每年缴纳保费250元,意外伤害险保额为5万元,医疗险保额为1万元。 该企业投保后,旗下员工相继出险。曹晓新分别替这些员工办理了理赔手续,员工也很快拿到了保险金。 去年8月27日,该企业4名员工在工作中再次发生意外,被送往医院治疗,总共花费治疗费用1.3万多元。按照老规矩,曹晓新再次拿着相关医疗证明到公司进行理赔。出乎意料的是,公司理赔部工作人员告诉他:如果要获得理赔,必须由被保险人持个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保险公司申请。 对于保险公司的这项新规定,曹晓新表示不能接受。但是,他还是找到该厂黄厂长进行协商,希望找到4名工人。但黄厂长此时却告知:由于4名员工受伤严重、无法继续工作,他们已经离开企业,因此,这4名工人根本无法按照保险公司提出的要求亲自去公司申请理赔。 就这样,理赔过程搁浅至今。由于当初保单是在曹晓新手里经办的,因此,黄厂长开始怀疑曹晓新是否跟保险公司之间存在“猫腻”,私吞了理赔款。对于这种无端的质疑,曹晓新感觉十分无奈和委屈,为了表示清白,曹晓新自行垫付了部分理赔金。他说,“那是为了不在保户面前有失诚信。” 保险公司的解释 在整个理赔过程中,该保险公司的立场是:根据保险合同有关条款,保险公司可以在需要核实时,要求被保险人持个人身份证原件申请理赔。 那么,以前理赔一直迅速的保险公司,为何这次发难不锈钢板厂?该公司理赔部林女士表示,此前几次理赔没有要求被保险人到场,是因为理赔金额并不算大。而在该起赔案中,被保险人出险后没有立即报案,此外,公司发现被保险人报案时,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因此,公司决定请被保险人亲自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为了让保险公司理赔部门进一步核对事实,曹晓新让公司理赔部门工作人员亲自到该企业现场勘查,但保险公司没有采纳他的建议,依然坚持原先的观点,“必须由这4名工人持身份证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曹晓新为了让客户得到满意的答复,再三与公司沟通。随后,公司决定,对4个工人中的2人进行理赔,理赔金额为7000元,其他部分由企业自行承担。公司作出的这个决定让曹晓新大为不解,“既然4个被保险人的情况完全一致,公司为何只赔2个人?” 对此,公司的解释是:“保险公司经过调查发现,其中一个被保险人根本没有在该企业工作,另一个被保险人又不愿意前往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因此,公司决定拒赔上述两人的医疗费用”。 有损公司形象? 对于公司前后理赔的不一致,曹晓新感到十分困惑。于是,他求助媒体,希望借此唤醒公司改善理赔服务。 万万没想到,该文刊登后,曹晓新的生活就开始不平静了。保险公司各级领导对其开始进行谈话、调查和批评。最后,公司以“损害了企业品牌形象”为由作出了罚款200元和警告、扣分的处理。 曹晓新说,如果一个员工真的作出了故意损害企业形象的行为,那么,企业对其作出再严重的处理都不为过,但他认为,自己对这件事的处理根本没有损害公司形象。他认为自己如实向记者反映了情况,该文是记者采访多名当事人后采写的,情况属实。“如果企业员工说实话就是损害企业品牌形象的话,那么这家企业究竟如何做到维护自身的形象?”他无奈地表示。 曹晓新告诉记者,他在公司工作了4年多,对公司充满感情,始终都抱着负责任的态度处理每件事情。公司是他赖以生存的土壤,他不会污染养活自己的土壤。当初,他受公司的优秀文化吸引而来,在此,他希望公司的这种文化能够继续维持下去,希望妥善处理每个保户的理赔和投诉,不要让保户和代理人失望。 曹晓新遇到的案例在客户投诉中屡见不鲜。“宽进严出”是一些保险公司承保和理赔时截然不同的态度。为了收进保费,保险公司往往忽略了一些承保的要求和条件,却在理赔时搬出了诸多条件限制。当代理人就此对公司提出意见时,保险公司不但不作出积极回应,反而一味责罚代理人,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自省? 国际金融报·黄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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