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责任认定书复议后不服怎么办 |
释义 | 一、交通责任认定书复议后不服怎么办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不能申请复议,但可以申请复核,而复核只能申请一次。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监督或者提出申诉。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现场督察,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纠纷解决方式有: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向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是提出行政复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作出复核结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规定,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否作为诉讼依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作为诉讼依据,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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