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参保了,可每次去医院看病,该交多少钱一分都少不了,医药费究竟该如何报销?”看了11月15日晨报刊登的《特殊病最高可报销六成》文章后,合肥市民杨女士拨打晨报热线反映对医保报销仍然很糊涂。 针对不少参保人的类似反映,记者采访了合肥市合肥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电话告知合肥市医保中心(合肥市医保中心异地急诊联系电话0551-3536111),否则,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在异地住院,先由个人全额垫付住院医疗费用,出院后一个月内,须携带出院小结、异地住院医院的住院费用结算清单、住院医疗费发票单据等材料,到合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结算。本报记者周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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