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社会保险有关基数将全面上调。比如,参保人员的月缴费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也公布了具体调整办法。其中,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工资的下限,从2010年9月起,由1369元/月,调整为1583元/月。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的上限暂不作调整,仍为116529元/年。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2009年度标准执行;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办理企业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计算基础养老金使用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从2639元调整为2991元;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市区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本缴费工资基数为每月4877元,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的基本缴费工资基数按2009年度标准执行;而灵活就业及个体工商户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档次,从9月1日起,由原三档调整为四档,一、二、三档缴费基数不变,增加第四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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