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纠纷原因:未及时变更保险合同 |
释义 | 本来投了10万元的第三者强制险,但是新交法出台后却没有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变更保险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现保险公司核定赔偿金额为7.2万元,法院予以确认。 “新交法”施行后,张女士与保险公司未依法变更保险合同,故张女士要求保险公司按“新交法”赔付10万元,缺乏合同依据。据此,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张女士 7.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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