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保险实务中,尤其在索赔和理赔时,往往发生保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关于这一规定的适用应当注意:并非双方当事人对保险条款的任何争议都必须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当双方当事人对保险条款的内容理解不一致时,应当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首先按照通常理解,结合条文词句的含义、逻辑关系以及保险交易惯例等进行合理解释,有专业解释的,如死亡、地震、暴雨等,应按照专业术语的理解来解释。只有当保险条款的含义含混不清或产生多种理解时,才应当援引上述规定,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只有如此,才不至于滥用疑义利益解释原则,背离立法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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