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增加抚养费 |
释义 | 子女的抚养费数额一般是由父母进行协商确定的,当然要是不能协商一致的话,可以由法院进行判决。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子女的抚养费数额并不是一直不变的,现实中要是出现特殊情况的话,则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子女抚养费数额。那么你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增加抚养费吗?法律咨询网小编在下文中为您讲解。 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增加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法院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二、哪些情况下父母可要求减少抚养费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三、怎么确定抚养费数额 1、决定因素: (1)子女的实际需要: ①支付项目: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具体是指: 其一,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其二,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其三,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②支付时间: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超出18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其一,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其二,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或者尚在校就读的,或者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如果父母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具体确定方案: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在计算抚养费数额的时候,需要参考一些相关因素,具体的内容法律咨询网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阐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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