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如果公司商标由个人注册,我该怎么办 |
| 释义 |
1、 如果公司的商标是由个人注册的,我该怎么办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法律途径主张其权利: 1。对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根据《商标法》第33条,对初审公告的商标,在先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认为违反第13条第二款、第三款的,第十五条、本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者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权利人认为其商标被他人恶意先申请注册的,在初步审定的公告期内及时发现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 2.向商标复审委员会和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五条注册的商标,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异议、争议和主张权利时,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当事人应当结合上述分析的商标抢注行为的构成要件,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据。这些证据应当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商标注册人有主观恶意的证据,如与争议商标有关的买卖合同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通信,以及商标注册人向权利人索要不合理、高额“商标转让费”的书面证据;另一方面,它是权利人首先使用和宣传争议商标的证据,如权利人与商标设计、商标认定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及相应文件、制作和发布商标广告的合同、刊登商标广告的报刊等,商标商品的购销合同、发票等 应当注意,当事人向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时,应当符合规定的要求。例如,异议申请和争议裁决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相关证据材料应尽可能在期限内一次性提交。为使其主张得到有力支持,当事人应当尽可能提交公信力高的证据,如国家机关根据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专门机构保存的历史档案、在有重大影响的新闻媒体上发表的与商业标志有关的宣传材料、以及,等等。预防措施有三种防止商标抢注的方法: 1。市场保持不变,商标优先。在新开发的商品进入市场之前,确保所使用的商标已获得权利 因此,公司相关负责人也应能在公告期内及时提出争议。虽然在公告期后,他也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注册人的商标权,但如果他能在公告期内引起注意,相应的后果会更小。然而法律没有规定简单的抢注商标行为应当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商标保护的期限和范围 商标抢注赔偿金额的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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