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次退出后,有多少离婚诉讼可以再次提起? |
释义 |
第一次撤回后,在重新起诉前六个月,可以再次提起多少离婚诉讼 就法律后果而言,应该是第二次。因为法律规定,如果原告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撤回离婚案件,并在六个月内提起诉讼,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14条的判决 处理不允许离婚、调解和解的离婚案件:原告撤回诉讼或者人民法院撤回诉讼,原告以同一主张再次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原告撤回诉讼或者根据撤回诉讼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并且在六个月内提起诉讼的,比照第七款的规定不予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下列情形处理:(七)判决、调解不允许离婚和解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的案件,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提起诉讼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不予受理。当事人撤回诉讼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撤回诉讼的规定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提起诉讼的,原告撤回诉讼或者依照撤回诉讼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的情况和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六个月内提起诉讼的,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可以不予受理。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首次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检方未提供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法院将不予判决离婚,检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六个月提起诉讼,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起诉如何计算离婚子女的赡养费 中国的婚姻法原则上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承担赡养费。赡养费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婚姻法》司法解释(1)进一步明确了赡养费的具体内容是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同时,司法解释还界定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法法(1993)第30号意见对赡养费数额的确定方法和支付方式作了具体规定。鉴于夫妻无法达成协议,必须由法院判决,意见规定,赡养费的数额一般按不同收入标准的20%-30%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50%。同时,它还规定,赡养费应该定期支付,如果条件允许,可以一次性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一般来说,这些事实可以通过法庭调查程序查明。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我们应该关注以下三个内容: 首先,受抚养子女的数量和子女的实际情况。由于受抚养人的数量和实际情况不同,最终参考标准的比例也不同。如果你负责抚养两个以上的孩子,比例可以适当高于20%-30%,但最高一般不超过50% 其次,受抚养人的具体收入,受抚养人是否有固定收入,收入多少,都需要在法庭审判中查明。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则需要了解受扶养人当年的总收入或受扶养人所在行业的平均收入 第三是了解特殊情况。例如,如果所有赡养费一次性支付,则有必要审查受抚养人是否具备一次性支付的条件。如果用财产抵偿赡养费,则需要查明一方是否没有经济收入或失踪等 基于上述情况,对无法通过协商离婚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然而,离婚诉讼必须得到证明。如果没有证据表明双方关系破裂,法院不会第一次判决离婚,必须等到下一次诉讼,重新起诉必须相隔六个月 如何撰写离婚诉讼反诉 女性提出的离婚诉讼范本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