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你对特别审判的裁决不满意怎么办 |
释义 |
《民事诉讼法》第199条: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众多或者双方都是公民的,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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