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邀请和提议的行为是什么 |
释义 |
1、 什么是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准备行为。要约人发出要约邀请后,要约人撤回其要约。只要信托利益的损失不致于善意相对人,要约人一般不承担责任 如果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被发送,则它们是要约邀请。但是,商品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因为发出要约的邀请只是想表达希望他人向自己提出要约的意图。因此,要约邀请可以发送给任何不具体的人,不需要在要约邀请中详细说明。它对发出邀请或接受邀请的人没有约束力。邀请的行为是什么。发送价目表制造商和运营商经常向未指定的对应方分发或发送某些商品的价目表,以促销某些商品。虽然发布价目表的行为包括商品名称和价格条款,并包含行为人订立合同的意图,但不能从该行为中确定行为人有意图接受另一方承诺的承诺的后果,但只向对方提供某种信息,并希望对方向自己提出合同条件(如购买多少本书和某些书),因此,该行为只是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当然,如果行为人将某一商品的订单分发给未指明的对应方,并在订单中明确说明他愿意受接受的约束,或者可以从订单的内容确定他有意受接受的后果的约束,订单不应被视为要约邀请,而应被视为要约。拍卖公告拍卖是指拍卖人选择出价最高的人与其签订合同的一种特殊买卖方式。拍卖前应当公布或者发布拍卖公告,拍卖时应当公布和介绍拍卖材料。对于拍卖公告,各国合同法普遍认为它属于要约邀请,因为该表述不包括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尤其是价格条款,而只希望投标人提出价格条款。因此,中国《合同法》第15条将其确认为要约邀请。招标公告 招标是指签订合同的一方为了吸引或邀请对方报价,以招标公告的形式向未指明的人发出的意向表达。所有投标活动均应予以公告。根据《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该公告属于要约邀请行为。由于招标人的投标行为是合同签订前的准备行为,其目的是诱导更多的相对人报价,以便招标人能从更多的投标人中找到最佳条件并与他们签订合同。本次招标是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公布的标准和条件向招标人发出的签订合同的意向书。投标人投标后,只有经招标人接受,合同才能成立。因此,投标本质上是要约。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招标人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表示将与最佳投标人签订合同,则具有报价性质。招股说明书在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文件中,招股说明书是一份非常关键的文件。指拟公开发行股票的人经批准公开发行股票后,以面对面方式发布股票发行人信息的法律文件,在法定日期和证券主管部门指定供投资者参考的报刊上真实、准确地披露。通过向投资者提供股票发行人的所有方面信息,招股说明书吸引投资者向发行人发出购买股票的要约,但它不是发行人向大多数投资者发出的要约,而是要约邀请。商业广告这个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广告包括商业广告、公益广告和分类广告(寻人广告、寻婚广告、挂失广告、婚礼广告、吊唁广告、招聘广告、购买广告、通知广告、所有权声明广告),狭义的广告仅指商业广告。我国《广告法》第二条采用狭义的广告概念,即“广告是指由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成本,通过某种形式直接或者间接介绍其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由于奖励广告一般不属于商业广告,因此不属于狭义广告的范畴。那么商业广告的本质是什么呢?根据《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商业广告是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发布不能产生要约的效力。综上所述,要约邀请主要包括发送价目表、发布拍卖公告、发布招标公告、,等。如果您对法律知识的其他方面还有不了解或不想了解的地方,小编建议您不妨访问我们的网站进行在线律师咨询,他们会详细回答您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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