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是一种优惠吗? 一般广告不是要约,而是要约邀请。当然,如果广告中有明确的条款,就构成要约。是否为邀请函主要取决于此类商业广告是否对双方签订合同产生实质性影响。如果有实质性影响,那么这种商业广告应该是合同条款的一部分,需要双方遵守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4条 要约是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第十五条【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指要约人接受要约时,要约人受意思表示的约束向自己提出建议。发出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阅读本条后视为要约 ,我们应该知道,广告通常不是要约,而是要约邀请。因此,我们需要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以便了解情况。对于要约邀请,我们还需要了解法律规定,以便清楚地理解这个问题。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咨询鲁巴的专业律师。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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