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听证会将推迟多久 |
释义 |
第一百六十五条在庭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庭审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一)应当通知新的证人到庭,取得新的物证,第一百六十六条检察官发现公诉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建议,因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开庭审理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 延期审理一般以两次为限 并非所有延期审理都不在审理期限内。只有几起明确规定推迟审判的案件不包括在内。对于不在审理期限内的具体案件,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规定》第九条: (一)因委托、委派他人审理刑事案件决定延期审理的,被告人接受精神病鉴定的期限作为一名后卫,辩护准备的时间,从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三)检察官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四)在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机关查阅案卷七日以上的时间;(五)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证人到庭、获取新证据,法院决定在一个月内延期审理,申请重新鉴定或研讯 (6)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宣告和鉴定期间 (7)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与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权争议之间的期间 (8)民事诉讼,对行政和执行案件进行审计,相关专业机构评估和清算的资产 (9)暂停诉讼(审判)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判)或执行的期间 (10)执行法院在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后决定暂停执行的期间提供执行担保 (11)上级人民法院通知暂停执行的期限 延期审理时,为保护个人利益或者担心影响案件发展,你应该在网上咨询律师以提供好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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