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投诉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
释义 |
I.离婚诉状应该是什么 至于好的离婚诉状,它应该有以下内容: (I)。应注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国籍、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地址。有诉讼代理人的,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地址、工作单位、代理范围以及与原告的关系。 (二)主要写明婚姻状况,离婚和诉讼索赔的原因(1)婚姻状况应说明何时结婚和在何处登记;如何相互了解、自由恋爱或介绍、包办和购买婚姻、初婚或再婚;婚后是否有子女、子女年龄等信息;(2)离婚原因应明确说明:婚姻的基础是什么,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觉如何;他们是否经常打架,打架的主要原因和过程,以及被告目前的态度;是否经过双方所在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效果如何;您是否曾向法院提起过诉讼,以及法院的处理结果。如果离婚案件是由第三方卷入的,控方必须提供证据、证人的姓名和地址。总之,本部分应提出离婚的充分理由。(3)索赔部分应说明他们的离婚态度、如何抚养子女以及离婚后的抚养费,(三)写明起诉时送交原告的人民法院名称、原告本人签名或者盖章以及起诉时间。起诉书一式三份。人民法院要求一式两份,自留一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和其他材料一起,你可以提交给法院。离婚起诉的条件 离婚起诉的前提:双方必须持有结婚证书或已形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均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婚姻登记,并符合婚姻的实质性要求。 男子不得起诉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34条,男性不得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申请离婚如果女性申请离婚,此限制不适用,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该男子的离婚请求的,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不允许离婚并进行调解,没有新的情形和理由的离婚案件,原告在六个月内提起诉讼的,不予受理。如果原告撤回诉讼,或者根据撤回诉讼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并且在六个月内提起诉讼,则根据上述规定比照适用将不予受理 有些人总是认为,如果我一次没有提起离婚诉讼,在法院决定不离婚后,我可以提起第二次或第三次离婚诉讼。事实上,这在现实中是可以做到的。然而,《民事诉讼法》对第二次起诉的时间有限制。如果没有新的情况、原因或收集到新的证据,原告将不得不至少等待半年,才能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 最新的女性离婚起诉书模式 家庭暴力离婚起诉书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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