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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法院是否应该开庭审理案件
释义

1、 如果法院在提出管辖权异议后对案件做出回应,那么法院是否会开庭审理
    

管辖权异议就是声称法院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规定主要见于第38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时提出。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人民法院应当复核。异议成立的,决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成立的,决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e、 它将裁定拒绝。“(中国的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法院作出裁决的期限)根据本法,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时提出,即在被告收到起诉书副本后15日内提出。人民法院只对按时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逾期提交的,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不予审查:有正当理由在辩护期间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申请延长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司法解释, 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答辩期间对法院管辖权提出异议,但在法院裁定是否有管辖权之前,接受书面或者口头起诉的人民法院管辖的,视为当事人自愿放弃异议对诉讼管辖权提出另一种异议,法院将不再予以考虑。“因此,如果被告人在答辩期间没有对管辖权提出异议,也没有正当理由在答辩期间没有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如果被告人在传票规定的时间参与诉讼,则应视为他默示接受了首先,无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行为是否与该制度的目的不一致或超出了合法界限,他都会对被其行为起诉的法院的管辖权进行审查。设立管辖权异议制度的目的应当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条的规定,即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明辨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制裁违法行为。因此,要求被申请人在行使诉讼权利的过程中,应当秉持诚信,在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情况下追求个人利益,否则将超出合法限度。因此,滥用管辖权异议本质上是一种违法行为
    

其次,异议人是否有损害他人利益的主观故意。被告的主观心理状态是故意的。至于产生这种意图的原因,即滥用管辖权异议的目的,一般是转移财产、隐藏资金或为他人权利的实现设置障碍。被告实际上将反对行使管辖权视为损害他人和社会公共福利的手段。因此,滥用管辖权异议是侵权行为
    

III何时提出管辖权异议?    

(1)他们必须是本案的被告人
    

(2)必须在法定辩护期内提交(自被告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15天内)在期限内提交的,人民法院不予认为:(一)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并符合上述两种情况的,法院应当予以审查。当事人的异议未经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作出决定的,不得进入实质性审理。经审查,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成立的,被起诉法院应当作出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成立的,裁定驳回。裁决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被起诉法院的裁定不服的,有权在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确定管辖权后,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参加诉讼
    

上述知识是小编对“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后作出答复是否开庭”问题的回答。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提出管辖权异议后作出回应的,属于默示接受被起诉法院管辖权。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参加有关luba的法律咨询。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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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9: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