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可以口头订立吗 |
释义 |
合同的订立可以是口头形式 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表示同意。法律规定,合同订立有三种形式: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推定形式。本文阐述了合同订立的三种形式。口语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市场上的现货交易和商店里的零售通常是口头形式的 合同是口头形式的,不需要双方指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法律不要求具体合同形式的,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是,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合同的存在和合同关系的内容。 合同的口头形式并不意味着不能提供书面证据。人们在商店购物时,有时会要求商店开具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但这种书面材料只能被视为合同成立的证据,而不能作为合同成立的重要内容。口头签订合同可以简化程序、促进交易、提高效益,但其缺点是在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获取证据和区分责任。因此,对于无法立即结算的合同和标的物金额较大的合同,不应采用本格式。书面形式的合同以及记录要约、承诺、承诺和承诺内容的任何文件,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合同书面形式的具体表现。 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信函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可以有形地表达所包含的内容。“书面合同必须包括书面证据,但并非所有书面证据都是书面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为书面合同的书面证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有某种书面证据,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书面证据上签字或盖章,以及书面证据载有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常见的书面合同形式如下: (1)格式合同。是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条件,主要体现在某种形式的记录和简单的合同中,能够充分体现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格式合同及其附件、相关文件和一般条款构成完整的合同 (2)合同文件如车票、单程车票和保险单等不属于合同本身。其功能是表明双方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合同凭证是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载体。虽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在合同文件中充分体现,但可以确认,合同文件表明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为主管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 (3)合同确认。《合同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以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前要求签署确认书。签署确认书的,合同成立。”在中国,除上述普通书面形式外,还有关于特殊书面形式的规定。特殊书面形式是指合同除用文字表述协议内容外,还必须经过公证、认证、批准、登记等手续。书面形式的最大优点是合同有很好的文件记录,在发生争议时很容易提供证据,也很容易区分责任。因此,对于复杂合同和重要合同,最好采用书面形式。 III.推定形式 推定形式是指当事人不以言语表达其意图,而仅以行为向另一方提出要约的形式,另一方接受要约并做出某种或特定行为作为承诺。合同成立。例如,当一家商店安装自动售货机,顾客将指定的钱放入自动售货机时,销售合同就成立了。 合同可以口头订立。订立合同有三种形式。除了最常见的书面形式和这次特别解释的口头形式外,还有建设性的形式。这三种形式都可以构成合同并有效。如果您的情况复杂,需要详细咨询,法律咨询网将为您提供全面的律师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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