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审判前的准备工作是什么 |
释义 |
1、 审判前的准备工作是什么?(一)决定合议庭的组成;(二)将再审决定书副本送交同级检察院,并通知其查阅案卷,准备出庭。(3)至迟在开庭前30天将再审决定书或抗诉书副本发送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并通知其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依法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担任辩护人 (4)通知辩护人查阅案卷,对重大疑难案件,不迟于开庭前15天和开庭前60天做好出庭准备 我国案件一般公开审理,即涉及未成年人、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群众可以听取,无关人员不能听取;对于离婚和商业秘密案件,如果当事人要求不公开,无关人员不能出席,即不能公开审理 上述知识是小编对“审判前准备工作是什么”问题的回答。审判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确定合议庭的组成,通知辩护人查阅案卷,准备出庭,通知公诉人审判的时间和地点。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参加有关luba的法律咨询。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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