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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有什么区别
释义

仓储合同和仓储合同有什么区别?因为仓储合同和仓储合同都是保管人保管货物的合同,两者的标的物都是保管人的保管行为。保管人的主要义务是妥善保管寄存人交付保管的物品,因此有时很难区分两者。但是,也有以下区别:
    

1。订立合同的条件不同。一般来说,设立托管合同不仅需要当事人的同意,还需要寄存人向托管人交付托管的行为和托管人接受寄存人交付的托管的行为。合同是否支付是不同的。保管合同应当免费,并辅以补偿。仓储付款
    

3。托管人的资格要求不同。托管合同对托管人的资格没有特殊要求。一般来说,自然人和法人可以担任保管人。仓储合同对保管人的资格有特殊要求,即仓储经营者的相关法律知识
    

保管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
    

1。托管人的主要义务(1)支付保管费的义务(2)通知托管人的义务(2)托管人的主要义务(1)妥善保管标的物的义务(2)亲自保管标的物的义务不使用标的物的义务(4)返还标的物和孳息的义务(5)第三方主张权利时托管人的义务:
    

① 第三人对保管的标的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保全或者强制执行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保管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② 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扣押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保管人①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② 如果托管是自由的,如果托管人证明他没有重大过失或非故意的,则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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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1:0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