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管辖权异议重新指定举证时限 |
释义 |
1、 管辖权异议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举证期限由当事人协商一致,报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规定举证期限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受理通知书和答辩通知书之日起次日计算。何时提出对管辖权的异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间提出。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若不成立,则应裁定驳回。“ 第125条规定,“被告应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5天内提交答复“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时间应在被告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15天内 对于提交的方式,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是否可以在答复中直接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或者是否有必要重新提交另一份管辖权异议申请。结合实践,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因为此时案件尚未进入实质性审理,是否需要再次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难以进行口头辩护和提出管辖权异议 ,我认为没有必要。当事人可以在答辩状中提出管辖权异议 III.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第二款规定,如果被告在超过答辩期限后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如何处理:“当事人未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对诉讼作出答复的,视为被诉讼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但违反级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规定的除外。” 在本案中,当事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未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对答辩状作出答复的,视为放弃管辖权异议,被起诉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可能存在其他情况。如果当事人在提交答辩状时未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在期限届满后提出管辖权异议且未对答辩状作出回应,如何处理?人民法院是否也应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 本网站致力于创建高质量的律师咨询服务。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