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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何种情况下,雇主应支付经济补偿
释义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劳动者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赔偿总额一般不超过劳动者12个月的工资收入,但双方同意超过的,以双方约定为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不称职,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不称职而解除劳动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职工每年一个月的工资收入经济补偿: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由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工伤,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因依法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解除后,劳动者在何种情况下可以享受医疗补贴?他能享受多少医疗补贴?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除按规定享受经济补偿外,还可享受医疗补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医疗补贴不得低于劳动者六个月工资收入的水平。在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什么?用人单位因破产、解散或者解除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是根据本单位职工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工资收入。此外,对于2002年5月1日《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实施前已履行的劳动合同,如果当时本市有关规定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终止后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本条例实施后,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仍可以按照原规定获得经济补偿。如何确定用于计算经济补偿标准的“工资收入”?根据相关立法精神,经济补偿一般发生在用人单位因非员工个人过错而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于计算经济补偿的工资收入,是指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纳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不包括各种税费、股票、期权、期权、期权等,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工资总额的与投资有关的奖金和其他收入,不得作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计算和发放依据。劳动者月平均工资收入难以确定的,劳动合同双方可参照上一年度本市或用人单位的月平均工资确定经济补偿的计算和支付基数;劳动者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如何理解《经济补偿计算》中规定的“单位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包括以下两种情况:,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本单位工作年限按一年计算。例如,如果公司的工作年限为7个月,则按1年计算。不足6个月的不计算在内。二是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一年以上,扣除整数年后剩余时间不足6个月的,不能按一年的工作年限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公司的工作年限为9年零8个月,则可计算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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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4 17: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