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销合同评审中的四个重要问题 |
释义 |
1、 审查买方的主体资格。在签订购销合同之前,卖方应仔细核实买方(麦方)的营业执照资料或身份证明,检查买方企业的性质,是否已被取消,营业执照、身份证明与合同当事人姓名是否一致。此外,还需核实买方负责签署合同的人员是否具有签署权限。通过审查上述信息,卖方可以对合同标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并进一步评估与其签订合同的风险。货款。作为卖方,最关心的问题无疑是如何保证货款的收回。在审查货物付款的合同条款时,如果不是现金和现货销售,应尽量商定买方的付款期限,并规定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以督促买方按时履行付款义务。同时,应明确买方的付款方式,以避免含糊不清。三、质量异议。在实践中,质量问题往往成为买方逾期付款或拒绝付款的理由。如果购销合同中的质量异议条款不完善,买方很容易在这个问题上纠结 ,卖方可在质量异议条款中约定:“如果买方认为质量不符,必须在以下期限内提出质量异议: 1.如果货物的外观、数量、品种、型号或规格与合同不符,买方应在收到货物时提出质量异议。 2。如果货物的内部质量和性能与合同不符,买方应在提货之日起30天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如果买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则买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时,视为交付设备的质量合格,安装调试完成,卖方认为其不真实或不应由卖方承担责任。卖方应在收到质量异议后48小时内向买方提交书面答复。如果卖方书面答复买方,买方在48小时内未作出书面答复,买方提出的书面质量异议视为无效异议,视为卖方交付的设备合格,安装调试完成。当买方再次答复,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时,必须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本次评估为最终评估,评估费用由责任方承担。鉴于中国的具体国情,司法保护主义在实践中的一些地方经常存在。在审理案件时,法院可能会偏袒当地企业,特别是一些大型企业。因此,在审查购销合同时,卖方应尽可能注意合同中的规定,即任何争议应由卖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以避免地方司法保护主义的干扰。如果发生任何争议,卖方也可以就近提起诉讼,以节省大量差旅费用 然而,买卖合同在日常生活中非常常见。我们也应该能够清楚地审查这些重要问题。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有关卢巴的专业律师。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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