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争议解决的基本制度 |
释义 |
如果雇员和雇主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可选择以下方式: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或委托工会、律师等人员解决。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地区、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外籍劳动力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向所在区县外籍劳动力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3.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阶段,提起仲裁的一方可申请撤销诉讼或与另一方达成和解。4.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5.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经生效的调解或者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6.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工资单为证据,不涉及其他劳动关系纠纷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提示:任何组织或个人有权通过12333电话、劳动保障服务网络或直接向劳动保障监督机构举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部门将依法查处,并对举报人保密。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劳动权利的下列行为,劳动者可以选择申请仲裁或者劳动监察:(一)无故扣留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2)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3) 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4)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依法进入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程序,并向劳动争议解决机构申请处理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不再处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不得接受按照《劳动争议解决规定》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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