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是什么?我只是想好好工作,但单位经常欠我们工资。我害怕这些纠纷,但是现在纠纷已经发生了,我们需要解决它们,但是我不知道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是什么。谁能告诉我?谢谢 律师的回答: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六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上述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四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个是谈判程序。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第二个是调解程序。这里的调解程序是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对本单位劳动争议的调解。应遵循调解程序。调解程序不是法律规定的必要程序,但在解决劳动争议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对于希望仍在原单位工作的员工。第一步是通过调解解决劳动争议。第三是仲裁程序。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者驳回的决定仲裁庭对劳动争议的处理应在仲裁庭成立之日起60天内完成。案件复杂需要延长的,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天。第四是诉讼程序。当事人对仲裁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审判期限为六个月,特别复杂的案件可经司法委员会批准延长。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重新上诉。第二审判决是生效判决,必须由当事人履行。需要强调的是,未经仲裁程序,劳动争议当事人不得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劳动法关于处理因签订或履行集体合同而产生的争议的规定有特殊的程序性规定,即如果因签订集体合同而产生争议,且双方未能通过协商解决,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方面协调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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