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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果公司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就无故解雇我怎么办?
释义

法律咨询:
    

我在本单位工作了14个月,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因为这个单位没有法律程序)前天我突然被告知不要上班。我来这里的时候,试用期是三个月。现在我没有理由解雇我(我没有违反新劳动法第39条)。根据新《劳动法》第47条、第48条、第82条和第87条,我可以申请无故解雇补偿金吗。根据我的工作年限,平均月薪是1.5个月的2倍。由于我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我可以要求比前几个月的工资增加一倍吗?如果可以补偿,什么时候应该支付给我?我被解雇时,我还有三个月的工资要支付。对不起,我不知道我的权益能否得到保护?我能否顺利拿回我的钱
    

其他律师告诉我,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如下:1。合同终止的赔偿2。待付款通知3。今年以来的双薪4。3月份的工资和索赔申请劳动仲裁,我有几个未知数:
    

首先,未决通知费是多少。为什么从2008年起我只能付双倍的薪水?如果“三个月工资”和“合同终止赔偿金”是一样的吗?如果“三个月工资”和“合同终止赔偿金”不一样,那么根据《劳动法》第47、48和82条支付的“合同终止补偿金”是“三个月工资”“根据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月薪支付。
    

法律咨询网.com律师回答:
    

1。它应该是2,8个月的报酬,当你终止劳动关系时,你应该得到报酬。工资应该付给你。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提前30天通知,则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而不是通知。双倍工资是劳动合同中的一项新规定,对2008年以前的工资没有追溯效力,这是不一样的。补充工资是拖欠的工资,补偿金是依法应当支付的补偿金。我认为应该是赔偿。根据第47、48和87条。第82条是关于双倍工资,而不是补偿或补偿。替代工资应根据实际支付给您的工资金额确定
    

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的范围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规定。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为:
    

(I)因确认劳动关系引起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争议
    

(3)退市、解雇、辞职和辞职引起的争议
    

(4)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引起的争议
    

(V)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引起的争议,经济补偿或补偿(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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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9:4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