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仲裁时效 |
释义 |
劳动合同法仲裁时效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一方向另一方主张权利而中断,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另一方同意履行其义务。如果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未能在本条第1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内申请仲裁,则仲裁时效期间应从中断时间开始重新计算,仲裁时效期间中止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仲裁时效期间自中止时效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工人的仲裁申请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期限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交。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二)因订立、履行、终止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以上是luba.com编辑给出的答案。如果你不幸在现实中遇到相关纠纷,有很多解决纠纷的办法,但如果你选择通过法律程序,专业人士会为你解答,这将对你更有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请访问luba.com进行在线咨询或找律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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