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释义 |
如何写劳动合同 1。甲方为用人单位,注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必须为单位固定电话)等,单位名称与盖章名称完全一致。乙方是员工的个人信息,必须完整填写。合同期限和试用期必须完全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填写。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固定期限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注意合同期限的签订:如2009年3月29日至2010年3月28日。明确填写工作场所第3条中空缺的具体职位 5。在工作实践中填写空格和第一篇文章,休息和休假明显 10。所有合同必须用黑色墨水填写,可提交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在以下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在第一种情况下,《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劳动条件的;(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 第二种情形,依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一)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 劳动合同订立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第三种情况下,根据《劳动法》第27条的规定,双方无法就修改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因依法整顿濒临破产或者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可在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减少人员(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工人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雇主可以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 在第一种情况下,根据《劳动法》第25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经证明不符合劳动条件的;(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种情况符合《劳动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 (1)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 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协议。 第三种情况是根据《劳动法》第27条规定,在用人单位因法律整顿濒临破产或者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期间,确需裁减人员的,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报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后,可以裁减人员(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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