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几种情况下,雇主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 |
释义 |
雇主终止劳动合同有三种情况: 1。《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劳动条件的;(特别说明:雇主必须提供雇员不符合雇佣条件的证明。) (三)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的,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的;(五)有第一款第一项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本法第二十六条(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危险等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说明:这是刑事责任,不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合同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雇员或向雇员支付额外的一个月工资后终止劳动合同: (I)雇员因公患病或受伤,且在规定的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不得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因病或因伤终止: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不少于六个月的工作费,并增加大病、绝症医疗补助金。大病医疗补助金的增加部分不少于医疗补助金的50%,绝症医疗补助金的增加部分不少于10%(医疗补贴的0%) 特别提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合同终止,雇主应通知员工(II)员工不称职,经培训或工作调整后仍不称职;用人单位应根据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按每满一年工作时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特别注意: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此外,雇主必须首先培训工人或调整他们的工作 (III)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成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如果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特别提示: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提前30天发出通知。本规定适用于工作场所的重大变化 (1)依照规定进行重整的;(破产重整解散:用人单位因合法重整濒临破产或者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经济补偿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应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特别注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合同终止,雇主必须提前30天通知工会和工人。单位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考虑下岗人员 (二)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 (三)企业变更生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调整经营方式后仍需裁减人员 (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的其他重大变化,导致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在裁减人员时,应优先保留下列人员: (1)与单位签订长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与单位签订的长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家庭中无其他就业人员,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减人员,并在六个月内重新招聘人员的,有老年人或者未成年人需要扶养的 ,应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被裁减人员 发包人终止合同时应注意程序,工会应发挥作用 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事先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予以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只有在上述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是违法行为。工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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