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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中的福利待遇如何合法
释义

如何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福利待遇是合法的
    

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前款规定的必要条款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因此,劳动合同中的福利包括:
    

1、工作时间和假期(1)国家实行工作时间制度,工人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雇主应确保工人每周至少休息一天(3)雇主应在法定节日期间依法安排工人休假:因生产经营需要,用人单位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延长的工作时间每天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在确保工人身体健康的条件下(5)雇主不得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工人的工作时间(6)雇主应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向工人支付加班工资(7)连续工作满1年的职工享受带薪年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报国务院备案工资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劳动者的工资不得无故扣减或拖延。(4)法定节假日、婚丧假和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国家发展社会保险,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工人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应当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法律法规。工人享受的社会保险福利必须按时足额支付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改善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特别保护
    

劳动法将劳动关系相对薄弱的女职工和未成年人作为特别保护的对象。
    

1.女职工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地下矿山、国家规定的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被禁止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孕期禁止劳动的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工作女员工应享受至少90天的产假(5)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止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工作
    

2.未成年工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的工人但不是18(1)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地下矿山、有毒有害劳动、国家规定的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止劳动用人单位应定期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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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3:38:31